市场乱销量差 各大超市有机食品赚钱“无机”
| 发布时间:2011.03.12 来源: 查看次数:11537
7月起认“身份证”购买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国家相关部门已意识到这个问题,近日国家认监委对2005年6月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均从本月起实施。
新版实施规则突出一个“严”字,对有机产品的生产、认证、销售的要求都更加严格。比如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的投入物质增加了使用限定条件;有机产品中不能检出任何禁用物质;销售产品要使用销售证并建立“一品一码”追溯体系;销售场所不能进行二次分装、加贴标识等。
新版实施规则严格规范认证程序,如要求认证机构对产地环境必须进行监测,认证现场检查需覆盖所有生产活动范围;认证证书由国家认监委信息系统统一赋号;增加了证书撤销、暂停、注销的条件等,还建立了不良企业退出机制。“对消费者而言,以后认准有机产品包装上的3个标识就可以了。”业内人士说,3个标识包括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名称(标识)和本月起开始张贴的有机码。有机码是产品的“身份证”,每个产品仅有一个编码,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制作使用,消费者可登录国家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输入编码,就可查询、验证产品的真假。
昨天记者走访市场时注意到,目前福州市场上仍未见有机食品张贴有机码。业内人士表示,在2012年3月1日前已从认证机构领取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或已印制带有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包装的,仍然可以使用,但应在2012年7月1日前使用完毕。7月1日之后,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应统一张贴符合要求的相关标识。